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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有媒体对上海部分高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进行回访和调查,发现一些轰轰烈烈的大学生实践活动正在偏离初衷,走向形式主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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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“阳光载法”普法系列活动,来到了一个特殊的学校:善恩小学。这所学校处于一个偏僻的山脚下,主要收纳一批特殊的儿童——他们有的是孤儿,有的则是因为父母犯罪而无人照养。中心成员骑了将近两个小时的自行车来到一个半山腰,终于到达这所学校。我们的到来令他们感到非常的高兴,得知我们是过来为他们进行法律授课的,他们更加兴奋了,对于我们的课也听得格外认真,甚至几位小朋友做起了笔记,这是我们在普法过程中所没有遇到过的情况。活动结束后,学校校长一定要送送中心成员,所以大家一起骑车再山间道路,有说有笑,谈到这些孩子,看得出校长很希望我们以后有机会再来,他是真正希望这批孩子接受法律知识,得到社会的关爱。其实,通过这次活动,中心成员也已经作出决定:以后要定期到这里来看看这些学生。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在十三年前颁布,可以发现这部法律对于现在越来越发展的市场经济而言,显得很粗糙。最深的体会就是在很多案件中,判定一个经营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,往往不是通过该法的具体条款,而是常常引用《反法》第二条第一款。下面我就谈谈自己对于这两点的看法。
一、重视合理性审查
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审查上,实行的是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,而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的司法审查制度。在司法实务中,因受立法规定和学理解释的影响,加上审查。。。
这学期通过学习我国的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自己对它有了一个粗浅的认识。在学习的过程中,我觉得这部法律在一些地方不完善,对此我想谈谈一点自己关于对“不正当竞争行为”认定的看法。
我认为应该对“不正当竞争行为”的定义进行修。。。
一部法律的制订要考虑很多因素,包括立法目的,价值取向等。因为这些不同,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上便有了很多不同,这点尤其表现同一个领域内的法律规范。今天,我想谈谈自己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法(以下称“全民法”)和合伙企业法(以下称“合伙法”)之间的区别和联系。
我们从这两部法律的标题就可以看出,尽管都是属于企业法,但由于所有权的不同——一个属于合伙人共。。。
早就耳闻“法律博客”了,一直没有勇气过来,不是因为门槛太高,实在是自己水平太次,恐贻笑大方。所以尽管已有博客,却是在他处安营扎宅,多半写些与法律不大搭杆的东西。
这几天突然见几位朋友在这里有了自己一语而四方的空间,心了便不在静置。挣扎后,终于也学别人在这里开始垦荒,经营着自己的小菜地,希望法律有才者看到在下粗产品,若觉得有点意思,就请留下点鼓励片语,反之,若觉得实在难以入眼,尽管一笑了之,甚至言语攻击,在下亦欣然接受。。。。